| 第一條 |
本會為推動台灣醫院管理邁入專業化、國際化之領域,培養醫管人才,鼓勵學生努力向學,特設置本獎學金。 |
| 第二條 |
發給對象:就讀國內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各學制之醫務管理系、所品學優良學生。 |
| 第三條 |
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名額:系、所學生各乙名。
金額:
醫管系,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
醫管所,每名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 |
| 第四條 |
申請資格:
(一) 國內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各學制之醫務管理系、所在學學生。
(二) 每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各八十五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或甲等)。
(三) 曾獲得本基金會獎學金者或該年度已申請獲得其他機關團體之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
| 第五條 |
申請需檢附資料:
(一) 學校或系所推薦函乙份(務必提供)。
(二) 填寫本會申請表乙份(請黏貼大頭照)。
(三) 檢附學業及操性成績證明書乙份。
(四) 在學證明書(如學生證)、身分證影本各乙份。
(五) 請由各校系、所辦理甄選推薦,並送至本會核定。
(六) 凡領獎學金之學生如發現有偽造證明文件者,得追還該學年已領之獎學金,且以後
不得再向本基金會申請。 |
| 第六條 |
申請截止日期:
本獎學金每年發放一次,每年十一月十五日截止申請,十二月底頒發獎學金(支票)及獎狀至各校醫管系所,由各該系所轉發獲得獎學金之學生。 |
| 第七條 |
錄取方式:
申請日期截止後,由本會進行審查,通過審查者,由本會以專函方式通知各系、所及得獎者,並於基金會網站公告得獎者姓名。 |
| 第八條 |
本辦法經本會董事會通過後公布實施。 |